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统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,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统计科研部门:
根据《国家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》中关于统计科研工作业务考核的有关规定,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,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2017年度统计科研工作总结报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,并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,将本部门全体人员通讯方式一并报送。
联系人: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刘建军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 邮政编码:100826
EMAIL:liujj@gj.stats.cn
联系电话:010-68783956
统计科学研究所
2017年11月6日